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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司法鉴定

发布时间:2023/2/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山东正合司法鉴定中心

1、伤残鉴定:对人体损伤后的伤残等级进行法医学鉴定。

2、伤情鉴定:对人体损伤的伤情程度做出法医学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对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受害人的劳动能力提供法医学鉴定意见。

4、损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鉴定:鉴定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有无因果关系)。确定损伤直接造成的后果(损伤参与度)和损伤与本身疾病在造成损伤结果中所占比例的评定。

5、三期评定:指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和营养期限的鉴定。

6、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对因损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依赖他人护理的程度作出的评估。

7、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对医患纠纷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是否因医疗行为导致损害后果,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失对损害后果的责任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8、后续治疗费评定:是指损伤经治疗后伤情已基本稳定,根据医疗技术、治疗原则、对必然要发生的后续治疗进行的评估。

9、医疗费合理性评定:对伤后医疗过程中已发生的医疗措施是否符合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治疗原则作出的分析判断。

10、保险理赔(重大疾病、意外伤害)鉴定对购买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保险后致残的人员进行伤残评定。